清華研究生被處分冤不冤? 也是對這些學生的挽救
2017-09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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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湃新聞消息,近日從清華大學多位內部人士處了解到,清華大學研究生院、黨委研究生工作部8月31日在清華大學校內發(fā)布了一則涉及11名研究生的違紀處分公告,其中包括“冒用學校名義在社會上參加活動”“婚外與他人交往”“在宿舍內留宿異性過夜并毆打該異性”“在女衛(wèi)生間進行偷窺”等多項違反校紀校規(guī)行為。(9月3日中國青年網(wǎng))
8名博士研究生、2名碩士研究生,外加一名在職碩士研究生,雖然還稱不上真正的博士和碩士,但正常情況下,只要努力學習認真研究,最終通過考核答辯獲得博士、碩士學位,戴上博士、碩士桂冠,絕對不會像彩票中獎那么困難。而且,博士碩士研究生即便算不上精英人士,頭上起碼還有學霸的光環(huán)。說是讓人艷羨、讓人仰慕,一點也不夸張。
可是,竟然有研究生被無數(shù)人為之傾倒的清華大學開除學籍,或者分別給予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處分,要么斷送了美好前程,要么留下了人生污點,你說冤也不冤?要我說,也冤也不冤,關鍵看你從哪觀察。
從實現(xiàn)人生價值和個人夢想角度觀察,一個人“三更燈火五更雞”,好不容易熬過了十年寒窗,有幸讀研于世界名牌大學,未來會有一個值得期待的前景。可就在這最后關頭,卻因違紀受到處理,乃至丟了寶貴的學籍。如此看來,確實有點虧的意思:虧自己、虧父母、虧家庭、虧親朋好友……說冤也算說得過去。
但是,從紀律角度考量,處分他們,正是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保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,建設良好的校風學風;同時教育學生更好地遵紀守法。而且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和《清華大學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(guī)定》,都有十分明確的條款,不執(zhí)行規(guī)定,聽之任之,就是對制度的蔑視與輕慢,也起不到懲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作用。所以處分這些違紀學生,實在是理性地正確選擇。對他們而言,“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?”
舉例來說,某2014級碩士研究生2016年9月28日盜用學校某辦公室教師的校園網(wǎng)賬號,冒用同年級同學的名義,捏造學院老師違反教學秩序、違規(guī)修改學生成績等事實,向校、院領導信箱發(fā)送舉報信,企圖阻止其室友成績復議,對其室友和同學進行打擊報復,造成了極為嚴重的不良影響,嚴重違反了校規(guī)校紀。開除學籍,不也是咎由自取嗎?
還如,某2013級男性博士研究生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期間,婚外與他人交往,造成不良影響。該生的行為違反社會公德并對學校聲譽造成損害,違反了校規(guī)校紀,被給予嚴重警告處分。某2016級男性碩士研究生2017年4月在宿舍內容留異性過夜,并毆打該異性。該生的行為侵犯了他人人身權利、擾亂了宿舍管理秩序,給學校聲譽造成較大影響,嚴重違反校規(guī)校紀,被給予留校察看一年處分。另有某2016級男性博士研究生于2017年6月1日在人文社科圖書館一女衛(wèi)生間進行偷窺,造成不良影響,也被給予記過處分。
可以看出,處分也是對這些學生的挽救。如果不給其警示驚醒,讓其在錯誤路上愈走愈遠,后果恐怕更加嚴重。將來步入社會,也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,因為他們缺乏健全的人格,不是合格的社會主義事業(yè)接班人,擔不起祖國的未來和希望。再說,清華大學也是本著懲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處理原則,寬嚴相濟,不是一棍子把人打死。而且外籍學生與中國學生一視同仁,紀律面前人人平等。(狄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