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真相曝光細思極恐?男子年會飲酒死亡是怎么回事?背后原因及詳情震驚了
2019-0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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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要過年了,不少公司都會舉行年會聚餐。聚餐免不了喝酒,不過,喝酒這種事還是要量力而行。
據媒體1月1日報道,南京的老張在年會聚餐時喝了不少酒,回到工作所在地后直接躺在地上,后被發(fā)現(xiàn)死亡。公司給死者家屬賠了56萬元,家屬將當天和老張坐一桌的同事老黃告上法庭,索賠20萬元。近日,南京市玄武區(qū)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。
老張是某公司的保安,而老黃是保安隊長。2016年1月27日,某公司開年會,當晚公司員工在一家飯店聚餐,一共三桌。老張和老黃都參加了聚餐,坐在一桌。老黃吃飯的時候沒有喝酒,而老張喝了不少白酒。由于晚上還有工作,老黃提前就離開了,回到某大廈繼續(xù)上班。
老張喝完酒后也回到某大廈,他睡在一樓大廳的地面上,墊了被子。第二天凌晨5點左右,另外一名保安發(fā)現(xiàn)老張已經死亡,迅速報警并叫了救護車。半個多月后,公安相關部門出具了死亡證明,證明老張死亡原因為酒后意外死亡。事發(fā)后,公司賠償給老張的家屬共計56萬元。
老張的家屬認為,老黃不應該放任和勸說老張去喝酒,而且也不該讓老張就睡在地上,最終導致了死亡。老張的死亡給家里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與精神痛苦,家屬多次找老黃協(xié)商卻遭到拒絕,只能起訴至法院,索賠經濟損失20萬元。老黃提出,當晚是公司年會聚餐,不是他們私底下一起吃飯,他并不知道老張喝醉酒后怎么回到某大廈來的。
法院認為,當晚的宴席是工作單位組織,并不是老黃組織的。在宴席中,老黃并未喝灑,所以不存在與老張拼酒的情況,同時原告也沒有證據證明當晚老黃勸酒了。老黃提前就已經走了,沒有要將老張送回家的義務。老張回到某大廈后,雖然老黃在上班,但沒有證據證明,單位或他人安排老黃去照顧老張,老黃沒有看護老張的責任。事發(fā)后,公司已經對老張過量飲酒導致死亡給予了賠償。
法院經綜合考慮,認為老張過量飲酒導致死亡,老黃對此沒有過錯,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駁回老張家屬的訴求。
>>律師觀點
單位是否擔責要鑒定
勸酒之人有一定責任
歲末年初,單位聚會喝酒是常事,也經常會碰到勸酒的事,如果發(fā)生過度飲酒致傷致亡的事故,單位該不該承擔責任?勸酒之人究竟要承擔何種責任?
陜西望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、副主任王世冰律師認為,公司年會屬于公司工作的一個延伸,有些公司年會會先進行年終總結,更是明顯的公司工作的組成部分。如此說來,飲酒也是工作行為的一部分,醉酒死亡若認定工傷看似也有合理的一面。但《社會保險法》第37條規(guī)定:職工因醉酒或者吸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,不認定為工傷。因此,公司年會上發(fā)生飲酒致傷致亡是否屬于工傷還需要對死因做進一步的司法鑒定。單位該不該承擔責任也取決于鑒定結果。但是,作為年會聚餐組織者和邀請者,公司應當負有必要的安全注意義務和善意的管理責任,例如:應當告知員工飲酒適量、飲酒危害健康、禁止惡意勸酒、喝酒時彼此尊重,勿強行敬酒、員工間彼此照顧等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員工有過量飲酒,要進行規(guī)勸或制止;員工發(fā)生醉酒情況,要通知家屬并做必要的救護處理,包括指導醒酒、及時就醫(yī)等。
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大家都是成年人,理應知道自己的酒量以及飲酒過量有害身體健康的基本道理,也應避免做出有害身體健康的行為。因此,在公司年會上,應當對自己飲酒的行為做適當控制。若無節(jié)制的飲酒說明其自身沒有進行適當控制,自身也需要承擔重要的法律責任。但如果發(fā)生以下情況,朋友或一起聚餐者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:一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,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,仍勸其飲酒誘發(fā)疾病等。如果朋友不知道,在勸了少量酒的情況下,對方誘發(fā)疾病,此時朋友無需承擔過錯責任。但依據《民法通則》中的公平責任原則(此時非過錯責任),朋友應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。如果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勸了大量的酒,應按照《侵權責任法》第六條規(guī)定,承擔賠償責任。二是強迫性勸酒,比如用“不喝不夠朋友”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,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,仍勸其喝酒的行為。三是酒后駕車未加以勸阻。我國法律并沒有對醉酒人酒后駕車、洗澡、劇烈運動等行為朋友是否有義務進行勸阻進行明文規(guī)定,但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在明知對方酒后駕車而不加以勸阻的情況下,一旦出事朋友有可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。四是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。如果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,神志不清、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,此時酒友負有一定的監(jiān)護義務,如果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(yī)院或安全送回家中,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時間內讓其達到有人照顧的情況(比如家中無人),此時若出現(xiàn)意外,酒友對此有過錯,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王世冰律師提醒,作為請客喝酒的組織者,盡量少在酒桌上勸酒,同時對醉酒離開的客人應盡到安全護送義務,避免發(fā)生意外,只有這樣,才能避免承擔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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